宣布遴选退伍军人创业者商业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万格里夫纳
苏梅州国家行政机关(州军事管理局)退伍军人政策管理处宣布开始受理申请,并对退伍军人创业者和作战参与者的小微企业商业项目进行遴选,以便在落实2024–2027年度《州退伍军人及其家属保护与支持综合计划》的框架内提供财政援助。

苏梅州国家行政机关(州军事管理局)退伍军人政策管理处宣布开始受理申请,并对退伍军人创业者和作战参与者的小微企业商业项目进行遴选,以便在落实2024–2027年度《州退伍军人及其家属保护与支持综合计划》的框架内提供财政援助。
遴选依据《通过提供创建或发展自有企业的资助来支持作战参与者创业倡议的财政援助办法》进行。
财务条件
财政支持以无偿方式从苏梅州州预算资金中提供。
单个商业项目的最高资助金额为20万格里夫纳。
谁可以参加?
创办人(所有者)为作战参与者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和法人),且在申请日期前至少一年已在苏梅州境内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 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技术经济论证(TEO)(《办法》附件1)。
- 作战参与者证件的认证复印件。
- 法人和个体经营者统一国家登记簿摘录(由申请人签字,截至上月末生成)。
-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原件(截至上月末生成)。
- 法人需提供章程的认证复印件。
- 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最近报告期的财务或税务报表(申报表)复印件。
- 自由格式的确认声明,证明符合《办法》的全部要求、员工人数,以及未就该项目获得其他预算资助。
- 债务人登记簿摘录、腐败违法行为登记簿摘录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公开登记簿中没有申请人信息时提交)。
所有文件复印件均由申请人在每一页亲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注明姓名和日期予以认证。必须随身携带文件原件以供核对。
文件受理期限
申请书和文件包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20日(含)。
向何处提交文件?
纸质文件包由申请人亲自提交至苏梅州国家行政机关退伍军人政策管理处,地址:
苏梅市,斯特里尔卡河第1滨河街50号。
文件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至16:00;
- 午休:12:00至13:00。
咨询与信息
关于领取申请书—TEO表格以及遴选参与条件的说明,可致电 050 713 52 72 或发送邮件至 veteran@sm.gov.ua。
我们邀请退伍军人创业者和作战参与者利用这一机会,获得创建或发展自有事业的财政支持。
来源: 普季夫利社区 (putivlska-gromada.gov.ua), https://putivlska-gromada.gov.ua/news/1793359018/
